许崇德教授访谈:宪法学在新中国的诞生 | 法学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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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选自何勤华教授主编《中国法学家访谈录》(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采访者李爱然、方宇,采访时间是2008年1月。
198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右)向许崇德颁发任命书,任命他为香港特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
许崇德教授1929年1月出生于上海青浦, 1947年进入复旦大学法律系学习,1951年毕业后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法专业学习,1953年毕业后留校至今。1971年因中国人民大学在文革中被撤销而在北京师范学院(现首都师范大学)工作七载。1978年中国人民大学复校,1980年调回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历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过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中国香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曾参与过54宪法、82宪法和港澳基本法的起草工作。在香港基本法实施后发生的香港无证儿童案中,许崇德教授曾为香港入境处写了不少证词,并在人民日报发表谈话,批评香港终审法院,因此被香港舆论称为“四大护法”之一。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宪法、港澳基本法、政治学。
2008年1月13日,记者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来到许教授的家中进行采访,许教授虽已耄耋之年,满头白发,但仍然精神奕奕,侃侃而谈。在长达两个小时的访问中,许教授谦逊和蔼,令人印象深刻。
记者:许教授您好!很荣幸今天能够这样近距离地采访您。首先请您谈一下关于建国之初废除伪法统的情况。
许崇德:建国是1949年10月1号,废除伪法统是1950年2月,在这之前,中央有一个废除伪法统的决定。我当时在上海复旦大学读书,所以对这个情况不太了解。当时正值上海解放,兵荒马乱,学校的课程很少,学生忙于搞学生运动:反饥饿、反内战。六法全书废除以后,学校几乎没有设置原理性的课程。在大学期间我曾到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刑一庭工作,主要是处理反革命案件。我跟的那个法官是旧法人员,他抽屉里放了一本六法全书,处理问题的时候经常会拿出来作为参考。当时已经不引用旧法了,但是审理案件终归要有法律依据,而当时新中国几乎没有法律,所以法官有时难免会翻六法全书。当然后来这些旧的法官,当时叫推事,慢慢就转移了。因为建国之初,我们没有那么多搞专业的干部,所以中央的政策就是旧的人员包括司法官都留下来。当时我们也没有很多的法律,有《土地法》,但我在刑庭没有用到。反革命有一个临时性的条例,比较早的时候有一部《婚姻法》,其他就没有法律了。上海解放后主要靠军管会发布命令和政策。事实上共产党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依靠命令、政策来治理城市的。我是1947年下半年进入复旦学习的,上海解放是49年的5月份,这两年我基本上学的是旧法。到了49年下半年开学后,就开始讲一些政策性的课程。我是1951年毕业的,所以我的大学生活是跨时代的。张志让解放前就离开上海到了解放区,建国后参加了政协,并且参与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起草。起草委员会的组长是董必武。还有潘震亚,他解放后去北京任司法部副部长,后来去江西省任江西省副省长。
解放后,复旦的法律系还在,但上海有好几所学校的法律系都调整了。比如同济大学法学院、暨南大学法学院都合并到复旦大学法学院。那时候华东政法学院还没有,当时华东有一个研究所,事实上华政和上海社科院的历史渊源还是很深的。华政成立是因为我国院系调整成立了五个政法学院,全国分为五个区,每个区有一所政法学院。六法我也学过,大学一年级专业课不是很多,有一些公共课。在大学期间学习了法学通论、民法总则、刑法总则(旧法)。解放后,主要学习共同纲领、国家颁布的一些政策和少量的法律法令。可以说解放后中国各大学的教学秩序并没有走向正规。我们有几个同学包括我都曾到上海市法院工作,帮助清理积案。我在刑一庭工作,主要是处理反革命案件。法官开庭,我作书记员,协助法官办案。我经手的这几个案子中的当事人,后来我通过解放日报了解到都被处决了。我在法院工作了一年多,后来就毕业了。
当时上海所有的大学毕业生都集中起来学习,就在徐汇中学。学习的目的是要让我们服从分配。那时上海所有的高校毕业生在一起,统一编组。学习了两个月左右,就开始统一分配。多半留在上海,因为上海公检法需要新的力量来代替旧的人员。政治质量好的就留在公安,其次就是检察院和法院,法院比较多,我和其他几个同学一起被分配到人民大学念研究生。那个时候的研究生是不用考试的,是分配的。参加研究生学习就是参加革命。人民大学是新办的大学,所以它要培养一些年轻的知识青年,将来留校作人大的教员。我是人民大学创建以后比较早的一批教师,一直留校至今。所以我的历史是很简单的,毕业后分配来读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一直到现在。
您能回忆一下1952年的旧法人员改造吗?
许崇德:我1951年毕业,不算旧法人员,是知识青年。据我后来了解到旧法人员被慢慢调离政法机关了。因为我们对公检法是非常重视的,它们是专政的刀把子。临时把他们(旧法人员)留住,是因为没有人才。我在上海法院帮助清理积案的时候,法院的庭长、领导大部分都是军管会派来的老干部,还有个别原来的上海地下党。我们的人事处长,就是地下党,我们的一个副庭长也是地下党。当然他们不属于旧法人员的范畴。旧法人员据我了解后来都慢慢调离了。所以我们的司法人员基本上不是旧人员改造过来的,而是通过一段很短的过度,逐步的更换成新的人员、新的力量。50年代初,上海法律系的毕业生还是有的,50年我在徐汇中学训练班的同学,大部分都留在上海了。一部分参加军干校,我们一些同学一般都南下,到了福建那边。另外一部分充实到公检法系统。
您在人大读研究生期间,正值苏联专家来华之际,那么请问您当时的课程是怎样设置的呢?
许崇德:人民大学是新中国建立以后根据中央的决定创办的,是一所新型的社会主义大学。当时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以及南京大学的前身中央大学都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需要慢慢改造。人民大学没有这个问题,因为是党建立的。班底子从延安的陕北公学到华北大学然后到人民大学。办大学是需要教师队伍的,除了一些党内的专家是学术骨干,此外还需要一批教师。我们那时候没有教授、副教授、讲师之分,从教都是教员。人民大学需要一批自己培养的教员。我们都是研究生,本科只有一个年级,是朝阳法学院取消后转到人民大学来的。朝阳法学院的一批教师也到人民大学来做教员,转过来后都是向苏联专家学习。因为要培养一批研究生,才能将来留下来作为新的大学的教师,而过去的教授都是国民党时代的,像钱端升、王铁崖等。从新中国的观点来看这些人是不能带研究生的,他们学的都是旧法,或者是从国外学的法律,不能培养新中国的教师,所以解放以前的这些老教师都是靠边站的。
人民大学为了培养新中国自己的教师,就从苏联派来一批专家来培养我们。我们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都和苏联的莫斯科大学相同,我们的导师就是苏联专家,因为那时候没有中国导师。学的东西分两个部分: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基础理论包括:马克思主义基础,实际上学的是联共党史,是苏联的党史;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主要学资本论;中共党史。中共党史不是苏联的教材,而是我们在延安时期的一些专家解放后到人大工作编的。这是理论课。宪法那时苏联不叫宪法,叫国家法。因此宪法专业课主要是学苏联国家法,人民民主国家法,资产阶级国家法三门课。中国国家法我们自己搞。那时候我们有一个系主任,他们自己研究共同纲和新中国已经通过的法律,开设了中国国家法,也不成一个学科体系,就是讲一些专题。请一些人来讲一讲有关共同纲领的问题,有关国家制度的问题以及有关农村的土地问题等等。
朝阳大学大礼堂
许崇德:后来我们毕业后留校,苏联专家也回国了,这样我们才把中国国家法逐步建立起来。开始也就是采用苏联国家法的架构,加之中国的材料,但观点还是苏联的观点。苏联的观点今天看来也没有错,都是马列主义的法学观点。本科从宪法这个专业来说开的也是苏联宪法、人民民主宪法、资产阶级国家宪法、中国宪法。人民大学刚创办的时候只有三个系:法律系、外交系、俄语系。因为不仅学校最需要这方面的教师,而且国家也最需要这方面的人才。外交系:外交不能用旧的外交人员;俄语系:因为我们当时向苏联一面倒,学习苏联经验,需要一批翻译;法律系:法律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所以人民大学开始只有三个系,四个理论教研室。理论教研室不像现在的理论教研室。它是学校的支柱,它的地位跟系是相同的,叫做四大理论系:马克思主义基础、哲学、经济、中共党史。
四大理论系招的都是比较成熟的干部,不招知识青年。50年代乃致60年代,全国所有单位的宣传部长都是人民大学四大理论系毕业的。它为全国培养宣传干部,到现在为止,中宣部下面单位中的很多人都是人民大学毕业的。苏联专家给我们开的参考书都是经典著作。那时候没有整套的马恩全集,列宁全集,都是解放区中共中央编译局翻译的,十分难懂。因为当时的翻译水平都很差,业务水平也比较低。翻译过来的《资本论》也是相当难懂。所以当时我们读书是十分辛苦的。
我在宪法学上的成绩,主要是靠实践。1952年中共中央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叫做一化三改总路线。刚颁布总路线时中央有一个宣传大纲,所以1952年我就下乡到保定宣传一化三改总路线,并动员农民把粮食卖给国家。因为当时没有合作化,也没有人民公社,都是个体生产。那时粮食都是国家统购统销、国家控制的,粮食没有自由市场。但实际上农民也在自己的市场上卖粮食,所以我们就动员农民把粮食卖给国家。我一边下乡一边学列宁的《论粮食税》,同时学习苏维埃建国初期列宁提倡的新经济政策。当时就住在农民的家里,天天跟农民在一起。我认为参加实践对宪法学的课程建设还是有用的。
许崇德:53年夏天,全国搞第一次普选的试点,因为1954年要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按照我国的选举制度,全国人大的代表都是从下面一级级选上来的。所以首先要基层选举,基层选举是普选,直接选举。那时颁布了一部选举法,选举法的草案报告是邓小平做的。中央马上也发布了一批政策性的文件,主要解决谁有选举权,谁没有选举权的问题。因为那时有的地方搞了土改,有的地方还没有搞土改,或者农村有的地方阶级成分比较复杂:有地主、有富农、有中农、有贫农、有雇农。地主有大有小,中农有分上中农、中中农、下中农。所以情况很复杂,要分清究竟谁有选举权,谁没有选举权。当时还没有公民的概念,只有人民的概念。人民有选举权,不是人民就没有选举权。我们要掌握政策,宣传选举法的精神。当时为了实行普选,建立了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然后基层人民代表选举县人大,县人大选举省人大,省人大选举全国人大。
1954年9月份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是53年下半年在全国铺开的。我们做事往往是先搞试点,试点成功以后再在全国推广。因此第一次普选的试点工作在1953年夏天开始。中央有一个工作队,现在叫民政部,那时候叫内务部,主管地方的政权建设。中央一批人,北京一些单位包括政法干校的一些人组成了一个工作组。工作组下乡去了山东两个县:泰安县和另外一个县(记不清楚)。选举制度本身来讲是宪法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向广大的农民宣讲选举是怎么回事,政策如何,选举法的内容是什么。之后登记选民。登记选民一定要掌握阶级成分问题,地、富、反、坏没有选举权,贫下中农有选举权。这次普选试点工作可以说是中国第一次人口普查。中国刚解放时号称四万万同胞,但究竟有多少人口,除清朝时调查过一次,后来就没有调查过。那么这次借着普选搞选民登记,进行人口普查是一个好的机会。所以这次普选试点工作一方面搞人口普查,一方面搞选民登记。我记得这个工作很有意思,农村特别是农村妇女有些连名字都没有。她们来登记时,有的成分比较好,有选举权,要发给选民证,选民证上要写姓名,而她们当中很多人是没有名字的。无奈之余我们只好给她们起名字。就这样选民榜提出来,列出候选人,最后投票选举。那个时候不是秘密投票,是开选举大会,因为都是文盲。选举的周期也比较长,不像现在普选很快,一期普法搞了两个月。最后县人民代表大会顺利召开。可以说这次普选的全过程我都经历了,我认为实践是非常好的。
53年普选完之后,54年春天就把我调到宪法中央起草委员会。宪法起草委员会的主席是毛泽东,起草委员都是领导同志,还有民主党派的人员,但还需要一批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是懂法律的,因为这是要起草宪法。起草委员会设有秘书处,秘书处下面设有各种分组。我去之后住在中南海,被分在资料组。主要是收集国外各国的宪法,并且编一些名词解释,供领导人参考。因为领导人中很多是打游击出来的干部,宪法他们没有接触过,有些名词他们也不懂。当然我们的主要领导人还是懂的。宪法草案出来之后是全民讨论,全民讨论历时三个月。各省讨论的材料都要送到宪法起草委员会来,这些原始材料不能直接给起草委员看。我们要先对原始材料进行分类:比如关于国家建设问题的意见编成一类;关于国家制度的意见编成一类。再比如说江苏省跟浙江省提的意见是相同的,就编成一条,后面注明是哪些地方提出的意见。有些意见是很系统的,有些意见则很具体,最后总共编成了十六本。
当时田家英是副秘书长,在党内是比较年轻的,只有32岁。他带领着我们这些从学校来的知识青年,也组织我们去参加一些会议。他是毛主席的秘书,会上议论什么问题,他就拿下来组织我们讨论。我们有专业知识,并且我们当中有研究苏联国家法的教师。而他们考虑的问题都比较具体,所以我们一方面要搜集资料,另一方面也要出主意,提供一些知识性的意见。直至宪法通过。
许崇德:1954年9月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我们还不能回去,又被转到大会工作。大会也需要一批工作人员,我被分在提案审查委员会,直至大会闭幕。所以可以说我亲身经历了第一步宪法的制定,又亲眼看到全国人大通过这部宪法。当时人们的情绪十分热烈,虽然今天我们对宪法的看法很一般,但当时却不同。百年来的梦想终于得以实现,民主宪法终于获得通过,北京沸腾了。现在五十多岁的人那一年生的起的名字还有叫宪法的。北京城内鞭炮齐鸣,庆祝热烈。这对于我来讲是受教育,而从专业角度来说,参加宪法起草实践是有好处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逐步把宪法学这门学科建设起来。当然后来咱们国家走向法律虚无主义,不重视法律。但是我们作为教师,这次实践对我们的帮助是巨大的。人民大学在50年有一个特点:招生不招知识青年,只招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干部。他们社会经历比较丰富,我们教师如果不接触实际,就不能胜任教学工作。青年学生比较单纯,你讲什么他就接受什么;但参加过工作的人,因为有各种社会经历,思考问题就会不一样。我们一边教书,一边建设这门学科。学生提出的问题以及从学生的工作经验反映出的一些问题,也对我们的课程建设有一定的好处。
接下去就是50年代后期的反右派。反右派中有些教师被划成右派了,不能授课了,所以我们的任务就更加重了,当然我们也逐步发展了一批教师队伍。57年是反右派,58年是大跃进,人民公社化。我们就去上山下乡。后来就是四清。不仅教师上山下乡,还带着学生上山下乡。这对正常的教学秩序实际上是一种冲击,但如果处理的好,对学生能力的培养,也有一定的好处。后来就是文化大革命了。文革期间,人民大学被撤销,我们全被下放到江西进五七干校学习。人民大学一直到1978年才复校。1982年宪法修改时,我是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的成员。这部宪法搞了27个月,主要工作是起草条文。因为宪法修改委员会主要是政治局的全体成员和各个民主党派的领导,他们不可能自己亲手起草,而是由秘书处起草出来后他们进行研讨,研讨后提出意见。秘书处根据他们提出的意见,再次修改条文。反反复复共搞了27个月。秘书处还有一张合影。
82年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合影
您刚刚提到反右的情况,您能再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当时法学界有哪些人员被划成右派了吗?
许崇德:我没有被划成右派。人大法律系在反右运动中受到的冲击很大,划成右派的教师和学生在全校中占的比重最高。其实今天看来都是一些莫须有的罪名,无非是对我们国家不足的地方提了一些意见。但却因为毛泽东的部署,被划成右派。宪法这门学科划成右派的人也很多。吴家麟、王向明等都被划为了右派。后来给他们摘帽,但摘帽后其实还是右派,叫做摘帽子右派。事实上,反右造成了严重的人才浪费,本来新中国的人才就不多,而被打成右派的人有些在业务上是比较拔尖的。现在想来甚是可惜!
在中苏友好期间,我国有很多人赴苏留学,当时您去了吗?您周围有哪些人去了?
许崇德:我没有去。社科院去的最多:王叔文、吴建璠(去世)、吴大英(去世)都是留苏的;北大的肖蔚云(去世)也是留苏的。
那关于院系调整以及其带来的人员调整,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许崇德:院系调整人民大学是不受影响的,因为人民大学是根据中央的决定新创办的大学。院系调整期间全国各大学的法律系都取消了,包括北大的法律系也取消了,后来1954年才恢复。北大的法律系51年时分出来成立了北京政法学院,在北京政法学院的基础上,82年成立了现在的中国政法大学。五大政法学院都是属于司法部系统的。复旦大学法律系有一段时间也合在华政(之前的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恢复法律系是在56年。调整以后这些大学的法律系均被取消,直到肖蔚云这批留苏人员55年回国后才开始筹备恢复法律系。人大并没有受到院系调整的冲击,相反,在院系调整期间,人大扩展了。原来人大只有俄语系、法律系、外交系三个系,在院系调整中人大合并了中央财经大学。所以人大的财经方面很占优势,系科齐全: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国际贸易、金融管理等。但院系调整期间人大的外交系分出去了,成立了外交学院;俄语系也分出去了,成立了外国语学院,法律系还在。
在文革中,您受到冲击了吗?
许崇德:文革中我也没有受到冲击。无非是到文革后期到五七干校学习,那是因为人民大学解散了,大家都被分去五七干校,并不是只有我自己。
那么请问您文革期间法学界有哪些人受到的冲击比较大?
许崇德:孙国华受到的冲击比较大,其他的都不在了,已经去世了。孙国华原来是朝阳大学的地下党,被国民党抓去了,在审查他的历史时总说他是叛徒。他是研究法理的,难免会有一些观点,所以他受到的冲击比较大,劳动改造中吃了不少苦。
许教授,您的身上有一种坚忍不拔的精神,可以说坚忍不拔的精神与您今天的成功有着一定的关系,那么在您的人生经历中,您认为作学术什么最重要?
许崇德:首先我觉得我们这个学科不能脱离政治,必须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文革之前的十几年中,有很多事情是值得好好总结的。我自己政治上也不够成熟,即使当时有一些看法,也不能有所作为。但因为我是研究学术的,我的任务是教学和科学研究,所以我的主要精力放在治学上。治学之道对于宪法学而言,马克思主义中的一些重要的政策必须要很好的掌握。这跟我的遭遇,跟我的经历有关。因为我刚来人大就是苏联专家授课,苏联专家的那一套教学应该都是马克思主义的。他们特别讲究经典作家的经典理论。所以从这个方面来看,我没有受到资产阶级自由化观念的影响。
其次,我觉得参加实践是很重要的。刚刚我只提到文化大革命那一段。其实在文革之前的四清运动中,我参加了三期四清。两期在北京郊区,一期在陕西长安县,在陕西的那一期长达八个月。这对于我业务的提高有很大的帮助。
再次,要勤奋。搞学问来不得半点虚假,一定要勤奋地思考、勤奋地研究。我这些科研成果都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这二十几年做出来的。我做过一个统计数字,我公开发表的文章共302篇,在78年三中全会以前发表的文章只有7篇。过去也不是懒,而是没有条件做学术研究。那个年代根本不允许你搞研究、发表文章,否则就会有人给你扣帽子,说你要走白砖道路,有名利思想,这些都是典型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思想。
总之,从政治思想的要求来说就是要跟党的领导,为国家、为人民,这一点我会恪守终生。人的成功要具备两个条件:勤奋和机遇。我曾对我的学生讲:“我生不逢时,也生而逢时。我参加了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82年我又参加宪法起草,后来又作了十几年的港澳台工作,起草了两部基本法。而你们就不会有这个机会。”这实际上是一种机遇,碰巧也是国家需要。1982年宪法通过后,1985年成立了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起草委员,这个工作作了十四年之久。所以我觉得机遇很重要。我当时为什么能被选去参加宪法起草委员会的秘书处,就是我文革后发了一些文章,很受到上面的注意,所以把我调去参加彭真的秘书处。所以我认为勤奋和机遇都是很重要的,自古很多有才的人,都是因为没有机遇而郁郁寡欢。但只有机遇,而没有才学,更是不行的。
您从事宪法学研究这么多年,请您对中国宪法学的发展作一整体评价。
许崇德:宪法学在新中国的发展还是比较早的。1954年新中国就制定出的第一部宪法,从而成为宪法学的研究依据,而刑法是后来才有的,民法是近几年才有的。所以学科的完备与法律文本的通过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学科研究的依据和基础离不开文本。宪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较,它的发展有优势,但是它也有不利的地方:政治性比较敏感,容易受到政治起伏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所以我的研究成果都是1978年以后的,如果我再年轻一点,成果还会更多一些。
以前全中国没有一本像样的刊物,唯一的一本是中国政法学会的《政法研究》,一年只有四本,也就是季刊,却没有稿源。整个新华书店没有一本法律方面的书,这就是当时法学的状况。全国的大学只有人民大学有法律系,北大、南大、复旦都没有法律系,后来才慢慢恢复法律系。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现在全国法律院校有几百所了。连农业大学、医科大学、林业大学都成立了法学院。前后对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当时法学界实在是太萧条了。当时我也不敢写文章,如果有报纸需要,就来找组织,系的领导组织几个人来写,写完后续个假名,稿费根本没有。与苏联论战时,《政法研究》约我写了两篇文章,我写的比较左,狠批苏联修正主义观点。后来有一个要好的同志提醒我说:别写了,你已经受到别人的注意了,说你名利思想抬头。之后我也就不写了。
许崇德:当今,中国的法学受到西化的影响很严重,有很多文章我都读不懂,有很多自己创造的名词。因为都是从国外的一些书上看来的,中国没有相对应的词,所以就编造出很多生僻、奇怪的词。文风方面,我认为应该学习毛选邓选,理论很深刻,但语句通俗易懂。另外我们要研究中国的实际,表现中国特色。西方的制度是适合西方国家的,但不适合我国国情,我们不能照搬西方的制度。我们这个学科不仅要研究中国问题,还要研究外国问题。我们不完全排斥外国的经验,但要借鉴对中国有用的。在我们法学的发展道路中,要注意防左防右。这两年中央搞了一个马列工程,强调要高举马列,马列在今天来说是当代的马克思主义,搞法学的人万万不能离开马克思主义。
当今,法学总的形势是好的,但要求精,要强调质量。现在中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就意味着在任何领域中,法律都会发挥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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